紡卡Fun Card會員使用約定條款
本「紡卡Fun Card」是由南紡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所發行,當您向本公司申請並經本公司認可發卡後,您將享有南紡購物中心之會員權利,並代表您同意遵守下列會員使用約定條款(下稱本約定)
之全部內容:
紡卡Fun Card會員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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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須年滿13歲(含)以上,完整填寫個人資料,並備妥身分證明文件(例如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等有效且附照片之證件)經本公司檢核認可並發卡後,即可免費入會成為會員。
申請人如未成年,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,始可申請辦理。
本公司保有最終是否核准申請加入成為紡卡Fun Card會員之權利。
紡卡Fun Card之使用
紡卡Fun Card限會員本人使用,每人限申請乙張,卡片與權益不得轉借、讓渡他人使用;必要時本公司可要求持卡人出示身分證件,以確認權益歸屬。
本卡非信用卡,僅為消費累積會員點數、贈品兌換使用,不具有簽帳等相關用途。
紡卡Fun Card資料異動、遺失與毀損之補發
若您有個人資料變更等需求時,請您親自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至南紡購物中心A1館5F顧客服務中心辦理,以確保您的權益。若您因所填寫的資料有誤而產生任何糾紛或損失,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。
請妥善保管紡卡Fun Card,若有遺失,請立即向本公司辦理掛失及申請補發;掛失前相關點數及贈品之損失及責任,概由會員自行負擔。
紡卡Fun Card遺失或損毀辦理補發卡時,請您持本人證件親至A1館5F顧客服務中心辦理,並將酌收卡片工本費50元。
紡卡Fun Card會員資格之喪失
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,將喪失會員資格;喪失會員資格者,相關優惠及累積點數也將同時失效,事後不再追溯補發。
(1)會員不同意本約定之任何條款時;
(2)會員違反本約定任一條款時(例如:不實資料、非本人使用等等) ;
(3)會員要求本公司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其部分或全部個人資料時;
(4)會員要求退會時;
(5)其他違反本公司之相關使用規範,致損害本公司或其他會員權益時。
會員申請退會或喪失資格時,即無法享有會員之權利,再度入會時無法領取入會禮。
本公司權利之保留
本公司得視實際經營情形與需求調整本約定之條款,並於本公司商場及官方網站公告即生效。
本公司得依年度或檔期進行公告或通知,訂定紡卡Fun Card集點方式、點數折抵、贈品兌換、點數有效期限及其他使用注意事項,並以最後更新者為準。
若會員有違反使用規定之情形者或涉有不法行為者,本公司另保有暫時凍結會員點數使用之權並自負法律責任;本公司另將依法配合政府機關之調查處理。
管轄法院
本約定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。倘若本約定涉訟時,申請人同意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